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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8 17:42:00

为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制定了《河南大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收费管理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根据《工作方案》就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

(一)住宿费退费原则和计算方法

学校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计划,本着“合规合理、实际发生、轻重缓急、关爱学生”的原则,根据学生处、研究生院和后勤集团总公司提供的学生返校复学情况和实际在校住宿信息收取住宿费,每学年的住宿费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住宿费退费安排

1、各类毕业生住宿费退费,将于学生离校前据实结算,多余部分予以退还,退款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2、非毕业生住宿费退费,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多余部分予以退还,退款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在收到住宿费退费前,切勿注销在校期间缴费的银行卡,以免影响退费。

2、住宿费退费完成银行结算后,财务处将通知学生管理部门和各学院。届时,学生如仍未收到退费,请及时通过所在学院反馈银行卡变更情况。财务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学院核实信息,做好后续工作。

二、积极做好收费政策宣传引导工作

校内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学院应做好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371-22826982

监督举报电话:0371-22199681

财务处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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