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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时代的门第与婚姻

【作者】 郑慧生

摘要】我国自西周开始,建立了宗法社会的等级制度。这制度把人分成了若干等级,从天子、诸侯、卿、大夫到士,各级礼遇不同,任何人不得僭越乱位,甚至婚姻也要受到等级地位的限制,只能在同一级别间进行,大夫之子配大夫之女,士人之女配士人之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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