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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老秀斯《海洋自由论》与17世纪初关于海洋法律地位的争论

【作者】 计秋枫

【关键词】 格老秀斯 《海洋自由论》

摘要】地理大发现催生了人类社会关于海洋法律地位的争论。17世纪初,英、荷等新兴欧洲列强挑战葡萄牙、西班牙对全球海洋的垄断地位。荷兰法学家雨果·格老秀斯顺应时代潮流,从法理角度驳斥西、葡两国的海洋主权论。他的《海洋自由论》系统论证了各国拥有自由进行海上航行和海外贸易的天赋权利;威廉·威尔伍德等同时代法学家则大力伸张各国的近海渔场管辖权。这场争论凸显了欧洲各国在海洋方面对“含括性”权利和“排他性”权利的双向追求,并为此后“公海自由”和“领海主权”这对相辅相成的理念之不断成熟奠定了良好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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