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期刊导读 > 2015 > 02 >

华北市镇管理体制的变迁(1902~1937)——以警政、商会

【作者】 熊亚平

【关键词】 华北市镇 管理体制 警政

摘要】从一定意义上说,华北市镇管理体制变迁始于清末新政时期警政、商会、自治等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其中部分法规及其实践成果在民国时期得到承袭、调整和完善,逐渐成为华北市镇管理体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并且分别形成了以唐山和石家庄、秦皇岛、漯河、泊头、羊角沟、周村等为代表的管理体制变迁模式。华北市镇管理体制在1902~1937年间的变迁,既受到清末新政以来警政、商会、自治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安排变迁的制约,又受到国家政治环境变化的影响,并对市镇发展产生了明显的双重影响。这从一个方面表明,只有实现制度建设、市镇管理体制变迁与市镇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才能实现市镇的可持续发展,也才能更好地实现国家制定的城镇化发展战略。

上一篇:战后的西藏问题与《中华民国宪法》有关条文的制定及实施
下一篇:拉名下:明代宦官政治权力之传承与派系生成

版权所有:《史学月刊》编辑部  豫ICP备05010140号
地址:开封河南大学东一斋  邮政编码:47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