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信息 现在的位置:首页 > 学术信息 >

徐强胜:中国《民法典》当中的商法制度(时间:06.17)

发布时间:2020-06-15 17:50:22

报告题目:中国《民法典》当中的商法制度

主讲人: 徐强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时间:2020年06月17日20:00—21:30

报告地点:腾讯会议ID:878 204 341

主办单位:法学院

欢迎光临!

徐强胜,河南滑县人,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中国高校财税法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常务理事、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上一篇:杨光钦:教育研究场域的理论选择与内在逻辑(时间:06.16)
下一篇:肖建华:民事诉讼证据质证理念的变革——以《民事证据规定》为视角(时间:06.17)

版权所有:《史学月刊》编辑部  豫ICP备05010140号
地址:开封河南大学东一斋  邮政编码:475001